业务恢复和破产服务

我们的服务范围包括业务恢复和破产服务。我们专注于提供自愿/非自愿清算、接管、审查和债务重组。业务恢复和破产服务团队专注于与受压力和处于危机的企业和个人合作,为有担保的贷方和利益相关者提供成功和最佳的退出途径。

期待已久的新破产立法由下议院在2015年全体会议上实施。新立法规定:
1. 破产从业者法
2. 个人破产法(个人还款计划和债务解除令)
3. 个人破产法
4. 公司法第113章的修订(提供审查员的任命)。
5. 公司法第113章有关公司的修订

Christos Makrides & Associates Ltd 的管理层和员工走在新立法通过的最前沿。我们理解并认识到新的立法是塞浦路斯的必要条件,它将破产从业者置于当前金融和经济发展的最前沿。

团队
作为提供优质服务的文化的一部分,我们通过任命高级合伙人作为积极领导者,确保以平稳有效的方式提供此类服务。
积极领导者由一个核心团队提供支持,该团队由积极性很高的成员组成,汇集了从法律和经济学到会计和审计的各种专业资格。
在建立我们的整体团队时,我们会考虑所需服务、技术问题和要求的关键方面,并选择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来开展特定的工作。
财务转贴和咨询服务线的领导者被授权提供新法规规定的所有服务。具体而言,他/她可以充当:
1. 破产管理员
2. 自愿和非自愿清算中的清盘人
3. 个人破产和个人还款计划的破产顾问
4. 审察员
5. 接收人或经理
6. 法院指定的临时清盘人或接管人或经理
破产从业人员有非常关键的作用,不仅涉及公司实体,还涉及个人破产和个人还款计划。新立法规定了两种与自然人债务有关的新机制,即个人还款计划旨在重组债务,以确保债务清偿,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保护主要住所。债务清偿机制规定,对于没有可支配收入或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资产的债务人,可以核销高达25,000欧元的债务的法院命令。特别是,债务人将能够向破产办公室提出申请,如果符合所有标准,则适用于免税法院。

审查制度为公司的业务运营提供了潜在的转变,旨在维持可行的业务。根据法律规定,指定的审查员是持有执照的破产从业者。审查员负责准备债务人和债务人公司股东审查的计划,并最终由法院确认。